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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裡也能看恐龍 新千歲機場新樂趣
日本北海道的新千歲機場,這幾天推出新活動。透過最新的複合實境技術,讓觀光客體驗機場裡的恐龍樂園,希望藉此宣傳北海道穗別的恐龍博物館。

日本記者:「新千歲機場的角落有民眾聚集,戴著VR眼鏡的遊客,好像在注視著什麼,啊,他們用手觸摸東西。」

新千歲機場的遊客們又驚又喜,他們透過眼鏡,究竟看到了些什麼?

日本記者:「喔~出現了,啊,看到尾巴了。好多恐龍在走,喔~~~。」

這不是侏羅紀公園、更不是電影哥吉拉,透過複合實境的最新科技,讓機場化身為恐龍樂園。

馬來西亞遊客:「有恐龍走來走去,這很酷。」

大陸遊客:「很有壓迫感,好厲害。」

製作公司:「不是只有單純映照出恐龍,而是要讓恐龍會動。為了要提供更多樂趣,還恐龍還要邊動邊變形,這部分調整還滿辛苦的。」

原來在北海道鵡川町的穗別,曾經挖掘出日本最大的恐龍化石。機場的恐龍樂園,是為了推廣穗別的恐龍博物館。

馬來西亞遊客:「會想去看看啊,為什麼不。」

馬來西亞遊客:「如果有時間,會想去看看。」

其實除了恐龍樂園,新千歲機場的餐廳也很特別。

日本記者vs.店員:「請給我清宮選手。知道了,請用。長得一模一送禮酒推薦人氣商品排行榜樣呢。」

日本職棒北海道火腿鬥士隊,在機場開設專屬餐廳。

等飛機的時間,除了可以用餐,還能看比賽,宛如在球場觀戰。


 不肖業者便宜行事 8700噸台塑飛灰 堆台鐵歷史穀倉


2018年08月23日 上稿編輯: 賴溫狠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賴品瑀報導

23日環保署宣布,檢警環聯合出擊,追查到不肖處理業者竟將台塑六輕與麥寮氣電的燃煤飛灰等廢棄物共8719.5噸,非法堆置在具珍貴歷史價值的台電斗南鐵道穀物倉庫。

此舉為台鐵退休主管與處理業者聯手犯下,不但將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更涉及了刑罰,後續將移送雲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吳文城5月時接獲線報,指出在斗南火車站附近的圓柱型穀倉,遭非法堆置大量來自麥寮電廠的燃煤飛灰,因此雲林地檢署、環保署、雲林縣環保局及彰化縣環保局四方共同合作,對台塑的廢棄物流向展開追查。

檢警在22日,兵分多路查緝對彰化縣嘉○清潔公司、宏○環保公司及雲林縣宏○環保公司雲林分公司,當場查獲該等公司於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間,承攬台塑與麥寮汽電所產出的燃煤飛灰廢棄物清除與再利用作業,合計收了3萬232.03公噸的飛灰,收下這些飛灰後,宏○環保公司向台鐵承租斗南立體散裝穀物倉庫,將廢棄物堆置、貯存其中。且擔任倉庫管理員者,為台鐵管理局退休主任。

環境督察總隊中區大隊長李金福表示,業者收受飛灰後,陸續轉手了2萬多噸賣給混凝土廠,做合法的利用。雖然業者並沒有棄置這些飛灰,台鐵倉庫也沒有因此遭到污染,但是處理業者錯在「便宜行事」,沒有經過申請與許可;且再利用還沒有完成,卻向主管機關申報再利用完成。

李金福解釋,由於處理業者並不是非法棄置,還是循合法管道去化,因此委託處理的台塑與麥電並沒有連帶責任要負。而台塑企業表示,目前已有一套SOP來規範廢棄物的處理業者。


處理業者違反了廢清法的第46、48條,「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違反第46條,將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而第48條「依法有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則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業者將面臨刑罰規定,將移送雲林地檢署進行複訊。

李金福強調,燃煤飛灰屬於事業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確實進行各階段再利用流向申報;如有貯存需求,亦應先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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